1949年4月13日
國共兩黨就國內和平協定舉行談判
資料圖:1949年4月國內和平協定(草案)
1949年4月13日,國共兩黨代表在中南海舉行正式會談,共同磋商《國內和平協定》(草案)。
周恩來指出,和平協定草案中必須首先分清是非,說明發動內戰的責任在南京國民黨政府方面。“中共對一切戰犯,不問任何人,只要能認清是非,幡然悔悟,出于真心實意,確有事實表現……準予取消戰犯罪名,給予寬大待遇。”
張治中等表示原則上接受草案。
1983年4月13日
國務院發布城鎮個體經濟政策
1983年4月13日國務院發布《關于城鎮勞動者合作經營的若干規定》和《〈關于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〉的補充規定》。次日,又發布《關于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若干政策問題的暫行規定》。
文件指出,城鎮個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必要的、有益的補充;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,是我國基本的經濟形式之一。
1987年4月13日
中葡兩國正式簽署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
資料圖:中葡兩國在北京共同簽署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
1987年4月13日,中葡兩國政府在北京正式簽署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》,確認中國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。